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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漳国用(2005)字第5993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漳国用(2005)字第5993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批复
(漳政综〔2008〕59号)


漳州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漳国土资〔2008〕72号《关于撤销漳国用(2005)字第5993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漳州市风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证号为:漳国用(2005)字第5993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将该宗地土地使用者恢复登记为福建省漳州市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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