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首批闽南(漳州)文化生态保护展示点的通知
(漳政综〔2008〕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传承和弘扬闽南文化,按照《闽南(漳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专家委员会对全市34个展示点进行现场考察和论证,从中选择基础较好、具备相应条件的7个点作为首批闽南(漳州)文化生态保护展示点。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漳台民间文化等7个展示点予以命名授牌。现公布如下:
一、漳台民间文化展示点;
二、天福茶文化展示点;
三、开漳文化展示点;
四、东山关帝文化展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