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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管理服务系统
  明确食品安全信息征集、评价和披露三个环节中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工作程序。分环节建立食品企业信用数据库和电子信用管理系统,实现资源共享。
  三、工作步骤
  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试点启动阶段(2008年9月前)
  根据分类指导,逐步推广的要求,选择在龙海市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工作,要结合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试点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总结经验,为全面实施提供经验。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8年9月-2009年9月)
  1、全面动员部署。召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照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精心指导,狠抓落实,分步推进,确保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2、以点带面,抓好企业信用,加强行业管理。围绕从“农田到餐桌”、“从基地到餐桌”、“从车间到餐桌”等各环节逐步推开。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街(店)的创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结合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及食品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和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等认证体系的建设,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机制及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加强生产经营行为自律。各食品行业协会要加强对本行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有关制度,通过发倡议、签公约、向社会承诺等形式,不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3、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督查,定期进行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和食品安全信用建设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或研讨会,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总结阶段(2009年10月-12月)
  1、各县(市、区)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2、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对各县(市、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价。
  3、召开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总结表彰大会。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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