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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华安县华国土资挂(工)2008-02-01#等九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华安县华国土资挂(工)2008-02-01#等九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08〕62号)


华安县人民政府:
  你县华政地〔2008〕8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县关于华国土资挂(工)2008-02-01#等九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方案。拟出让地块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08〕6号文批准转用并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总用地面积32.7495公顷,土地使用用途为工业。
  你县公开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工业)使用权应根据《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及《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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