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
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第一批)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05〕2199号)的要求,根据广东省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粤府〔2005〕83号)的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和推进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粤府〔2005〕83号文的要求,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废物排放、促进废旧物质回收和再生利用、提高资源生产率为核心,在不断完善建立反映资源环境成本的市场体系条件下有序开展循环经济试点,为我省建立完备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我省全面发展循环经济中长期战略目标和分阶段推进计划奠定基础。
(二)试点目标
我省循环经济试点在企业、园区和城市三个层面同时展开,选择基础较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园区和城市,计划在未来5年内完成试点工作,创建一批符合“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具有龙头带动、示范推广作用的清洁生产企业、生态产业园区和资源节约型城市。
1、企业层次目标
(1)以资源能源型产业、九大工业支柱产业和废旧物质回收再加工产业为重点,以大中型企业为主,兼顾小型企业,选择300家试点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改进管理,开展清洁生产实践,在企业层面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模式,树立一批循环经济的典型企业。
(2)开展污染综合治理,推行清洁生产,建立起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使试点企业达到国家和省清洁生产审核要求。
(3)开展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技术创新活动,使每个试点企业取得至少1项具有推广意义的技术、工艺或产品创新专利。
2、园区层次目标
(1)在选定的15个园区内,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对产业园区进行规划、建设和改造,开展节能、降耗、减排和资源再利用创新实践,探索总结企业间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形成一批能够带动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模式转型的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