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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科技厅、省环保局关于开展清洁生产企业验收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科技厅、省环保局关于开展清洁生产企业验收工作的通知
(粤经贸电力资源〔2006〕156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科技局、环保局:

  根据《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验收管理办法(暂行)》要求,省经贸委、科技厅、环保局将组成省清洁生产企业验收小组(具体分工及工作安排见附件),于3月-4月间赴各地开展清洁生产企业进行验收工作,请各部门按照分工要求,通知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具体事宜请直接与各验收小组联络人联系。

  附件: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验收小组成员及工作安排

  二OO六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验收小组成员及工作安排

  第一组:验收广州、清远、中山、深圳四市

  组 长:谢时超  省经贸委电力资源处副处长

  组 员:     省科技厅社基处

  省环保局科技处

  专家3-5人

  联络人:易颂辉 电 话:020-83557285

  第二组:验收佛山、东莞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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