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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经济运行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监测分析水平

  (一)建立完善省、市、县(区)以及跨省市信息交流平台

  建立与县(区)级经贸系统信息交流平台。从今年开始,我委的经济运行月度和季度分析报告将发至县(区)经贸部门,要求各县(区)经贸主管部门的月度分析报告和重要经贸信息向我委及时报送。

  建立完善与各市经贸局信息交流平台。今年着手建立全省联网的实时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系统,实现省市资源共享;完善现有的月度信息交流制度,要求各市经贸局不断改进经济分析方法,进一步提高分析水平,及时提交各类报告和材料,规范报送内容,每月中旬向我委提供月度分析报告电子版;计划上半年举办业务培训班对各市经贸局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建立与省有关部门信息交流平台。上半年前完成与省府发展研究中心、统计局等有关部门信息交流平台建设,共同对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向省政府提交专题报告,每季度就一些关注的问题提交动态简报。

  建立完善与国家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平台。通过全国经济运行调度信息网络系统,以及国家发改委运行局内部网站等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国家经济信息动态。

  建立完善与山东、江苏、浙江、上海等五省市信息交流平台。从今年开始,按照去年底建立的五省市经贸委信息交流制度,每月交流经济运行基本情况,重点热点问题及时交流。

  (二)完善月报、季报、简报、信息新闻发布会和要情专报制度

  继续完善以月报、季报、简报、新闻发布会为主要形式的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通报经济运行情况,就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问题及时给予正确引导。其中,月报在每月15日前后发布,简报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发布,新闻发布会每季度第一个月下旬召开,通报上个季度我省工业商贸经济运行情况,以及国家和省产业政策、金融信息、市场信息、国际能源供求状况等内容,引导企业调整结构,做好应对工作。

  继续完善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的动态监控,要求各级经贸部门加强与专业镇、重点(龙头)企业联系,与统计局共同完成我省4134家大中型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直接收集各联系点有关经济运行和经济效益等情况,及时了解、反映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问题。请有关专业镇、重点企业积极配合及时反映企业情况。对突出问题各级经贸部门要形成要情专题报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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