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有故意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
6、不服从主管部门依法管理的。
(二)对年度监督核查合格的拍卖企业,省经贸委将在《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上盖“核查合格”印章。
(三)对年度监督核查不合格的拍卖企业,限期整改、停业整顿或依法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取消经营资格。
(四)年度监督核查工作结束后,我委将监督核查结果在“广东省经贸网”及“广东省拍卖网”上予以公示。
五、时间安排
(一)3月 10日前,各地级以上市经贸主管部门完成初审工作并报省经贸委;
(二)3月10日至25日,省经贸委委托省拍卖业协会对各地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
(三)3月25日至30日,各市经贸局统一取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联系人:陈旭暖,联系电话:020-83133312。
附件:1.广东省拍卖企业年度核查登记表
2.2004年拍卖企业经营统计表
3.2004年拍卖行业经营统计汇总表
二OO六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1:
广东省拍卖企业年度核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手机)
| /
|
通讯地址及
邮 编
| | 成立时间/注册
资本(万元)
| /
|
网 址 或
电子邮箱
| | 资产情况
| 其中:净资产额
| |
经营场地面积(㎡)
| 租赁:
| 固定资产原值
| |
自有:
| 固定资产净值
| |
企业员工人数/上岗证数
| /
| 固定资产折旧
| |
拍卖师情况
| 姓 名
| 性 别
| 执业注册时间
| 注 册
号 码
| 联系电话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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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情况(2004年度)
| 拍卖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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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税金及附加(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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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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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利润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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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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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收入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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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贸部门
初 审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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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经 贸 委
核 查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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