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异地摩托车禁止在特区内道路上行驶。
(五)单向道路走向规定
1.燕南路:由南向北单向行驶。
2.华发北路(南园路口至红荔路口):由北向南单向行驶。
3.振兴路:由东向西单向行驶。
4.振华路:由西向东单向行驶。
5.振中路:由东向西单向行驶。
6.福明路(深南路口至公交港湾站):由南向北单向行驶。
7.百花二路(红荔路口至百花五路口):由南向北单向行驶。
8.同福路:由西向东单向行驶。
9.爱华路(南园路口至深南路口):由南向北单向行驶。
10.八卦一路:由东向西单向行驶。
11.八卦五路:(八卦四路以南):由北向南单向行驶。
12.八卦六路:由南向北单向行驶。
13.八卦七路:由北向南单向行驶。
14.八卦九路:由南向北单向行驶。
15.新园路(人民北路口至立新路口):由北向南单向行驶。
16.迎春路:由南向北接由东向西单向行驶。
17.春风路(人民南路口至建设路口):由东向西单向行驶。
18.乐园路(湖贝路口至中兴路口):由南向北单向行驶。
19.立新路:由西向东单向行驶。
20.中兴路:由东向西单向行驶。
21.人民北路(立新路口至晒布路口):由南向北单向行驶。
22.深南辅路:由东向西单向行驶。
23.建设路(嘉宾路口至解放路口):由南向北单向行驶。
24.和平路(解放路口至嘉宾路口):由北向南单向行驶。
25.南园路(上步路口至松岭路口):由东向西单向行驶。
26.松岭路(南园路口至东园路口):由北向南单向行驶。
27.东园路(松岭路口至上步路辅道):由西向东单向行驶。
第二条 本方案自2002年9月15日起实施,我局及原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以往发布的关于市内道路车辆行驶的限制性规定即行废止。
第三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对以上方案作临时调整的,授权我局交通警察局另行公告。
特此通告。
附件:
1.大型货车行驶路线规定图(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