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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关于规范部分路段机动车行驶路线的通告[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废止《深圳市公安局关于残疾人专用车管理的通告》等15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月21日,实施日期:2010年1月21日)废止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规范部分路段机动车行驶路线的通告
(深公通[2002]7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改善道路通行环境,我局决定对部分路段货车、摩托车行驶路线及单向道路走向进行重新规范,具体方案如下:

  (一)大型货车禁行时间和范围

  1.全天候禁止大货车在深南路、深南大道(沿河北路至麒麟路)、笋岗路、滨海大道、水库路段(东湖水厂至沙湾特检站)及火车站东、西广场行驶。

  2.每天7:00-21:00禁止大货车驶入以下区域:东起沿河路(不含沿河路),西至香梅路(不含香梅路、皇岗路),南起滨河大道(鹿丹天桥至高速公路架桥)及福强路(彩田立交至车公庙立交)、北至北环路(泥岗立交至香环立交)、泥岗路、布心路(不含北环路、泥岗路、布心路)。

  (二)小型货车禁行时间和范围

  1.全天候禁止水库路段(东湖水厂至沙湾特检站)行驶。

  2.星期一至星期五7:30-19:00禁止小货车在深南路(沿河路口至华富路口)通行。

  3.星期一至星期五的高峰时间(7:30-9:00、17:00-19:00)禁止小货车在以下13条路和两个广场行驶:

  笋岗路、红荔路、东门中路、人民南路、人民北路、建设路、和平路、新园路、宝安南路、红岭中路、红岭南路、上步路、华强路及火车站东、西广场。

  (三)出入境货车车辆行驶规定

  出入境货车在遵守上述规定的同时,进出各口岸按以下规定路线行驶,不必办理通行证。

  1.进出文锦渡口岸的,从沿河路、爱国路(水库新村至东湖水厂)、布心路、布吉路、泥岗路、北环路行驶;

  2.进出皇岗口岸的,从皇岗路、北环路行驶;

  3.进出沙头角口岸的,从罗沙路、深沙路、深盐路、明珠道、东海道、北山道、盐梅公路行驶。

  (四)摩托车行驶规定

  1.每天7:30-19:00禁止摩托车在深南路(华富路口至文锦路口)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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