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大力宣传。引导和支持新闻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民营经济。例如:省中小企业局支持《民营经济报》出版省百强民营企业特刊108版,首届中博会特刊88版,并与其联合举办“我为民营经济献一计”征文等活动,支持《南方日报》出版省百强民营企业特刊16版;支持省电视台创作播放反映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专题片--风正帆悬;深圳市在《深圳法制报》和《民企时代》开辟特刊、专栏;珠海市推出《民企家风采录》电视专题片,中山市出版面向个体和私营经济的《中山光采》刊物,江门市在《江门日报》上大量刊登民营经济政策,河源市在《河源日报》开辟专版、在河源电视台制作电视专题片。积极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例如:省先后总结推广了广州、中山、高州、南海西樵等地区发展民营经济的先进做法,以及广州恒大、惠州侨兴等民营企业做强做大的先进经验;佛山市通过举办“民营经济发展论坛”,东莞市通过召开“全市民资参与园区建设工作现场会”等方式,总结推广发展经济的经验和做法。
三是派发资料。省有关部门和不少市将《决定》及12个配套文件等政策编印成小册子,免费发送到企业手中。例如:省中小企业局编印并免费发放《广东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汇编》2万册和政策资料3000多份;省工商联将民营企业投诉中心职责和办事程序汇编成册,免费发放给民营企业。21个地级以上市有11个市将省市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资料编印成册免费派发给民营企业,其中,韶关市印发了3万份,梅州市和汕尾市各印发了1万份。
四是组织培训。通过举办政策培训班、学习班等方式,让广大民营企业深入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掌握政策。2004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开展了各类创业培训活动,培训人数达8046人,培训后创业成功率达40%;省中小企业局与有关方面合作聘请国内外专家在13个地级以上市免费举办了17场民营经济政策培训班,共有3970多人参加了培训;省外经贸厅举办了9期外向型民营企业业务培训班,帮助民营企业掌握对外贸易知识。21个地级以上市有7个举办了各种形式的免费政策学习班,其中梅州市举办了9期,汕尾市举办了3期。
五是检查落实。2003年4月,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提交贯彻落实《决定》及12个配套文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各成员单位反映的问题整理成《当前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及分工落实建议》提交2004年5月召开的省联席会议讨论,分工落实,推动了民营经济政策落实。省国土厅对现行用地政策进行了检查清理,废除了一批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法规政策。21个地级以上市也开展了对《决定》及12个配套文件的检查、督查,其中韶关市政府、人大、政协多次组织小组对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视察和检查,了解《决定》及12个配套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湛江市对检查出来的29个问题,由市委办发文有关部门限期清理;茂名市将检查情况汇总并以市政府名义予以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