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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核减福建省一鑫石化有限公司使用海域面积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核减福建省一鑫石化有限公司使用海域面积的批复
(漳政综〔2008〕129号)
市海洋局与渔业局:
你局《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对福建省一鑫石化有限公司使用海域核减面积的请示》(漳海渔〔2008〕101号)文悉。根据海域使用权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核减福建省一鑫石化有限公司使用海域面积8.5711公顷。核减后用海面积22.8809 公顷(范围详见宗海图标示),海域使用期限从2008年1月1日至2056年6月30日。请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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