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举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业务统计培训班的通知
(粤中小企函〔2005〕41号)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省信用担保协会、各担保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广东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粤经贸中小局〔2005〕485号),规范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业务统计和资料报送工作,我局决定举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业务统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规范担保业务的统计口径和方法,提高担保机构和主管部门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业务统计的管理能力。
二、 培训对象: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的主办人一名,各担保协会、担保机构负责统计工作的主办人一名。
三、 培训时间、地点:
2006年1月5日上午到广州市三育路三寓宾馆报到。1月5日下午-1月6日培训。
四、 培训要求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派人并带领所属担保机构培训人员参加培训。参加培训人员应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课学习。
五、 有关事项:
(一) 培训班的班务工作请省信用担保协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