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省财政挖潜改造资金商贸流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粤经贸技术〔2005〕965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财政局,省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协会,省流通龙头企业、有关企业:
为更好地贯彻《
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的意见》(粤发〔2002〕1号)的精神,进一步培育大型流通企业,促进我省流通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根据省政府领导决定,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将组织一批2005年省财政挖潜改造资金支持商贸流通企业技改项目建设。为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范围和原则
(一)项目范围
1、连锁经营。包括消费品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居民生活服务业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等各种业态的连锁流通经营企业技术改造。
2、现代物流。包括运输型、仓储型和综合服务型的物流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以及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等物流企业技术改造。
3、中高级批发市场。包括大型专业批发市场交易、冷藏保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加工配送等设施技术改造。
4、商贸流通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包括对全省商贸流通业优化升级有支援和带动作用的公共服务平台。
(二)选项原则
1、统一规划,统筹兼顾。各地要按照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好流通业发展规划,特别是流通设施发展规划。扶持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推动我省流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效果好、示范性强的项目。
2、市场运作,政府扶持。按照市场运作方式,建设资金主要由企业自行筹措,政府适当给予扶持。原则上以财政资金贴息或补助的形式安排,引导企业自有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
3、突出重点,讲求实效。集中力量重点扶持大型流通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鼓励流通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和中高级批发市场等现代流通方式,推动流通现代化进程。
二、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