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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关于推进我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四)建设信息咨询服务平台。通过多种途径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政策、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方面信息。完善省中小企业信息网,并向社会开放,免费提供新闻动态、政策法规、企业管理、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信息服务,定期发布中小企业有关信息,积极推介中小企业。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管理专家顾问团,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方法、组织设计、制度建设、财务分析、统计技术等方面的诊断、咨询和辅导。

  (五)建设市场开拓服务平台。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企业形象、产品设计、产品推广、展览展销等服务机构,帮助中小企业制订营销策略、创新营销方式、扩大营销渠道。组织编印、制作中小企业产品目录、光盘、画册,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发放、推介。提供展销展示会、产品交易会、供货会和国内外市场考察有关信息。组织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展览、展销的策划、设计、制作等一条龙服务。指导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等活动。

  五、服务体系建设的措施

  (一)加强对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服务体系的建设,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中小企业局或经济贸易局牵头,财政、科技、人事、劳动保障、质监、工商、外经贸、税务、统计、银行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对有关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

  (二)省财政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扶持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并适当向东西两翼和山区倾斜。各级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给予资金支持。

  (三)省重点扶持一批专业服务机构示范单位。对管理规范、服务效果突出、社会贡献大的专业服务机构给予嘉奖,并在媒体上公布,提高其知名度,带动全社会专业服务机构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省专业服务机构示范单位确认办法由省中小企业局另行制定。

  (四)各级中小企业局或经济贸易局要积极收集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设立、业务开展及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等有关信息,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共同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五)各地中小企业局或经济贸易局要把建设服务体系作为扶持中小企业工作的重点。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机构开展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工作,努力创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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