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关于推进我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粤经贸(中小企)〔2004〕67号)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政府有关单位:
《关于推进我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情况,请径向省中小企业局联系与反映。
二OO四年二月二十日
关于推进我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粤发〔2003〕4号)精神,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现就推进我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
我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体现政府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部署,坚持“突出重点,整合资源,纵横结合,规范运作”的方针,充分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构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维护公平竞争,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二、服务体系建设的原则
我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原则是:
(一)统一规划,分步推进。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统筹安排,分步实施,通过多种形式的探索,循序渐进,不断完善。
(二)依法建设,公平竞争。服务体系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通过公平竞争,不断提高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三)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服务体系建设要发挥政府的政策导向作用,通过必要的扶持、规范和引导,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同时,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照市场规则运作。
(四)优化资源,形成合力。服务体系建设要在政府的支持、指导和协调下,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实现社会服务资源的优化组合。
三、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构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