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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企业参加新疆哈密地区招商引资推介会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企业参加新疆哈密地区招商引资推介会的通知
(粤经贸发电〔2005〕258号)


各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协作办),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及授权经营大企业集团,省流通龙头企业,重点批发市场,各有关行业协会及重点民营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广东省援藏援疆交流合作工作的总体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4〕58号)和《广东省与新疆哈密地区经济技术合作框架协议》精神,进一步拓宽粤哈经贸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涵,实现粤哈两地优势互补、互利双赢,促进共同发展,我委与新疆哈密地区行政公署于2005年12月28日联合召开新疆哈密地区招商引资推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05年12月28日上午10:00-11:30,下午15:00-17:00;与会代表中午出席哈密行署举行的招待酒会并观看文艺表演。
  地点:广东迎宾馆宴会厅(广州市解放北路)

  二、会议主要内容

  (一)哈密地区领导介绍哈密地区基本情况;
  (二)推介招商引资项目及介绍哈密地区投资环境;
  (三)项目签约仪式;
  (四)开展粤哈项目洽谈。

  三、参加人员

  (一)请广州市经贸委、协作办,深圳市贸工局各组织30家企业;佛山、珠海、中山、东莞、江门、惠州市各组织20家企业;其余各市经贸局各组织10家企业参会;各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协作办)要由局领导或处(科)负责人带队参会,并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发动工作;
  (二)请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及授权经营大企业集团各组织5家下属企业参会;
  (三)请省流通龙头企业、重点批发市场派分管对外合作经营的负责人参会;
  (四)请省商业联合会、省经济投资促进会、广东省民营企业商会、广东私营企业协会、广东省家电商会、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省医药行业协会、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广东鞋业厂商会、广东建材协会、省有色金属协会等行业协会各组织15家会员企业参会。

  四、有关事项

  (一)新疆哈密地区广东对口支援的地区,请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合作的角度,高度重视此次招商引资推介会,接到通知后即集中力量抓好企业发动和组织参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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