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强漳货产品推介。积极组织企业出境出省办展、参展、参会,拓展漳货省外市场。开展品牌营销策划和营运培训,加大品牌企业宣传推介力度。各级政府每年安排地方财力0.1%的资金,采取“单展单补”的形式专项用于举办产品展销会或参加国内外产品展销的费用补助。
五、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十)开展政企校(研)合作。市政府每半年组织一次“企校研”对接活动,以此为平台,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校企研发基地,逐步形成以企业技术中心为推进主体、大学科研机构和科研单位为依托力量的企业科技创新机制。市政府每年从科技经费划出部分资金用于企业购买专利、成果转化的专项补助,凡签订正式合同、有实质性运作并取得成效的项目,按购买成果经费的30%~50%予以补助。加大行政和司法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发明创造,设立专利专项补助基金,专利申请费从专利专项补助基金中给予一定补贴。
(十一)强化品牌带动和企业自主创新。鼓励中小企业争创品牌,重点指导和帮助“3+4”产业集群走品牌发展道路,支持企业争创中国世界名牌、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国家质量奖及省级品牌等,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知名度和竞争力的“漳州制造”品牌,推进企业由产品竞争向品牌竞争转变。认真落实《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和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漳政综〔2008〕171号),支持品牌企业在境外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各类国际标准认证,鼓励中小企业积极承担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建立技术创新中心,对已建立技术创新中心并投入实质性运作的,经市科技或经贸部门组织专家认定后,从科技专项资金中给予10万元的资助,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项目给予创新资金资助,对其产业化项目给予2年贷款贴息支持,但每年贴息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企业研发费用抵扣所得税等相关税收政策有效执行。组织培训并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省自主创新产品,帮助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六、提高企业自身素质
(十二)实施企业管理咨询诊断。针对当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上升、部分企业出现停产减产的现状,组织引进省内外知名管理咨询专家深入中小企业开展以降耗增效为主要内容的管理诊断活动。加大对企业管理咨询诊断项目的财政资金补助力度,全市每年补助50个以上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