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陕西世纪泰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申请设立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7]189号)
杨洁、罗锐、冯阳:
你们提交的有关陕西世纪泰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陕西世纪泰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60万元,其中:杨洁出资18万元;罗锐出资12万元;冯阳出资30万元。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陕西省行政辖区。
四、公司住所:西安市高新三路9号信息港大厦502室。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六、核准杨洁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须持本批复到陕西保监局领取《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方可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