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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大中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大中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
(川司法办发[2002]114号)


各市州司法局:
  为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基层建设的有关指示精神,适应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大中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精神,现就加强我省大中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大中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大中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是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客观要求。司法行政机关通过法律服务工作向社区延伸,可以更好地发挥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参谋助手和维护社区稳定的功能,可以更好地保护和促进生产力发展,促进和繁荣包括法律文化在内的社会主义文化,从而提升基层群众的生活质量。
  加强大中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是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对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大力发展社区的法律服务工作,可以使广大居民法律知识不断丰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维权能力不断增强,从而促进社区的依法治理,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为社区稳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加强大中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也是改进司法行政工作,整合各项职能、便民利民的客观要求。司法行政工作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呈现出多手段、宽领域的工作局面。但是,在新的形势下,需要不断调整规范工作职责,进一步整合各项职能,合理使用工作资源,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当前,城市社区建设正蓬勃发展,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相对滞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从大局出发,更加重视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实践和体现好为基层服务,为社区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加强大中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加强大中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贯彻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奋力推进四川发展新跨越,着眼于新形势对法律服务工作多层次的需求,立足实际,深化改革,整合资源,拓宽渠道,健全机制,不断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工作的需要,营造良好的社区法治环境,为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城市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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