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废止《深圳市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12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12月29日,实施日期:2009年12月29日)废止深圳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06年4月4日)
2005年,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建设,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全面实现年初确定的经济发展主要目标,超额完成“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经济运行的质量与效益提高;科学、教育、文化等社会各项事业加快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城市功能更趋完善,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为深圳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 综 合
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初步核算,2005年本地生产总值(GDP)4926.90亿元,比上年增长15.0%。其中,第一次产业增加值9.87亿元,下降20.4%;第二次产业增加值2580.82亿元,增长17.9%;第三次产业增加值2336.21亿元,增长11.6%。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GDP 60507元,增长11.5%。按现行汇率计算,本地生产总值达到609.31亿美元,人均GDP 7483美元。全社会劳动生产率86556元,增长10.9%。
“十五”期间,全市经济总量连续跨越3000亿元和4000亿元,经济增长速度年平均达到16.3%,比“十五”计划预期目标高4.3个百分点,比“九五”时期平均增速高0.4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二、三次产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速分别为-9.3%、19.1%和13.5%。三次产业结构由2000年的0.7:49.7:49.6发展为0.2:52.4:47.4。
“十五”时期本市生产总值及增长速度(略)
消费市场价格小幅上升。2005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6%,其中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8%。在监测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中,食品类上涨4.5%,其中粮食上涨3.1%,植物油下降2.2%,肉禽及制品上涨3.3%,水产品上涨8.5%,鲜菜上涨16.0%,鲜果上涨2.5%,在外用膳食品上涨2.6%;烟酒及用品类下降0.4%;衣着类上涨3.2%;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0.6%;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下降0.6%;交通和通讯类下降1.9%;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下降1.8%;居住类上涨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