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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调整华安县新圩镇、丰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调整华安县新圩镇、丰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政综〔2008〕202号)


华安县人民政府:
  《华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新圩镇、丰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华政地〔2008〕2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对华安县新圩镇、丰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圩镇天宫村原规划预留为耕地1.9116公顷、园地0.2384公顷、林地5.1044公顷、未利用地0.6337公顷,合计7.8881公顷土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新圩镇新圩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5.9765公顷,规划调整为园地。
  二、同意丰山镇红岩村原规划预留为耕地5.6422公顷、园地11.481公顷、其他农用地0.6721公顷、未利用地2.8561公顷,合计20.6514公顷土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丰山镇银塘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22.563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12.792公顷、园地6.2812公顷、未利用地3.4898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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