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村危房改造形式。纳入改造范围的,是危险状况评定为一和二级(即国家标准的D和C级)的农村危房。一级,指整体危险,需要拆除重建的危房;二级,指局部危险,通过对局部构件进行更换、维修,即可恢复正常使用功能的危房。农村危房改造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采取结构修复加固或拆除集中重建、分散重建的改造形式,尽量就地维修或拆建,避免异地大规模迁建;处于地质灾害危险地带或自然村危房连片超过10户以上的村屯,原则上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集中连片建设。
(三)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面积,家庭人口2人或1人的,原则上每户不超过40平方米;家庭人口3人(含3人)以上的,原则上每户不超过60平方米,重点解决居住安全问题。
(四)农村危房改造要求。一是农村危房改造,具备条件的,要结合抓好道路、饮水、通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改变农村面貌。二是要注意保护好历史文化名村和特色景观旅游村,做好传统民居的修复和保护工作。三是对木结构危房的改造,在可能条件下,各有关县区要试点探索引导和帮助村民将木结构房屋的柱、梁、墙和楼板、屋顶等构件由可燃性材料改为不燃或难燃性材料,提高房屋的耐火等级,消除火灾隐患。四是位于抗震设防区的房屋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要求。五是五保户相对集中的地方,可在乡(镇)或行政村集中修建五保户供养点。
五、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程及其概算安排
南宁市农村危房分布基本覆盖全市六县六城区。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大体上分为两大阶段,2009-2011年为试点阶段,2012-2014年为逐步铺开阶段。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要从实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试点阶段(2009-2011年)。2009-2011年依序分别为农村危房改造一期、二期、三期工程,共安排14490户左右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其中,试点阶段第一期2009年6月-2010年1月,实施改造3490户,按目前每平方米平均造价约500元的建房成本和每户建60平方米住房计算,每户平均约需3万元(以下采用的投资估算标准同),共需投资约1.047亿元;第二期2010年1月-12月,实施改造4700户,共需投资约1.41亿元;第三期2010年10月-2011年12月,实施改造6300万户,共需投资约1.89亿元。
铺开阶段(2012-2014年)。2012-2014年依序分别为农村危房改造四期、五期、六期工程,每年安排一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四期工程(2012年)实施改造1.66万户,需要投资约4.99亿元;五期工程(2013年)实施改造2.08万户,需要投资约6.23亿元;六期工程(2014年)实施改造1.55万户,需要投资约4.6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