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完善“公安排查、政府督导、部门治理”的工作机制,按照“先易后难”和“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治资金,明确整治部门,确定整治时间,保证整治效果,各县(市、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对所辖路段进行拉网式排查,在2月底前确定一批安全隐患路段和事故多发段。同时进一步加强县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在急弯、陡坡等路段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在村庄、集镇、学校的交叉路口等处设置限速标志,提高行车的安全性。
(四)加强“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通过狠抓源头、严格执法、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创造和谐、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力争使我市县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的目标。在巩固我市芗城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模范等级的基础上,其他县区在确保优秀等级的前提下,争取达到模范等级。
(五)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层层建立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农村交通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切实把农村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大力扶持发展农村客运、农村公交,合理调整、增加农村客运线路和班次,方便农民出行。严格新建、改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技术标准。对新建、改建农村公路,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好与道路等级相匹配的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确保道路通行安全。科学完善乡村交通管理勤务机制,针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特点,加大农村公路安全巡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车辆及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维护好农村公路交通秩序,努力营造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
(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以巩固扩大“五进”宣传成果为抓手,创新宣传措施,大力推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不断深入。可向社会广泛吸纳热衷于交通管理的有识之士,组建交通志愿者秩序维护服务队,成立交通安全文艺宣传队,组织一些对交通管理有研究的志愿者参与交通调研,尽可能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还可结合交通事故案件,制作动漫短片、编制宣传材料、光盘,在群众集散地设立宣传点等形式,扩大宣传效果。
三、明确责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