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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认定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培训示范机构的通知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认定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培训示范机构的通知
(粤中小企〔2005〕29号)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根据省经贸委《印发关于推进我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粤经贸(中小企)〔2004〕67号)以及《2005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方案》(粤中小企〔2005〕14号)的部署,经过公开上报、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现认定广州莱茵职业培训学院等5家单位为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9家单位为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机构。
  希望各示范单位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开展中小企业培训工作,为全面提高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乡镇企业的综合素质而努力。

  附件:一、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名单
  二、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机构名单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名单

  1、广州莱茵职业培训学院(广州)
  2、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汕头)
  3、广东省农业干部学校(广州市)
  4、河源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河源市)
  5、中山市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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