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制定《东莞市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内容包括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主要措施等。
(五)制定《东莞市关于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内容包括基本原则、服务功能、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组织领导和管理等。
(六)制定《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使用目录》和《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物采购配送销售管理办法》。
(七)制定《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验收办法》,内容包括考核验收标准、评价原则及细则、监督管理办法等。
(八)制定《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
(九)完成市社卫办机构和人员配备定编申报工作。
以上9项工作要求于2007年11月底前完成,主要负责人为市卫生局金行中副局长。
市卫生局的对口督导镇街为莞城街道、虎门镇、石碣镇、寮步镇。
二、市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协助市卫生局制定《东莞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规划(2006-2010年)》。
此项工作要求于2007年10月底前完成,主要负责人为市发展和改革局王钊鸿副局长。
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对口督导镇街为东城街道、万江街道、南城街道。
三、市民政局:
(一)负责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规划,纳入“六好社区”建设项目,制定评分标准和细则。此项工作要求于2007年10月底前完成。
(二)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以上两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为市民政局黄容开副局长。
市民政局的对口督导镇街为大朗镇、茶山镇。
四、市财政局:
(一)制定《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市级财政补助方案》,内容包括补助原则、补助范围、补助内容和方式、补助经费分担比例等。
(二)制定《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财务管理试行办法》,内容包括社区卫生服务财务管理原则、预算管理办法、“收支两条线”实施方法、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