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计划逐步推进。各镇街要严格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和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建设规划,逐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市社卫办负责检查和督导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重点落实2-3个镇街作为示范镇街。各镇街要重点抓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并选择2-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示范点。各镇街务必在2008年8月底前完成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建设规划的实施。
3.按要求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东府〔2007〕96号)及配套文件,市社卫办要不定期组织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4.按功能逐步健全。各镇街医院要根据《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录》要求,逐步将疾病预防、健康教育、保健康复等公共卫生服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于2008年4月组织督导组对各镇街进行阶段性督导。
(三)考核验收阶段(2008年9-12月)
2008年9月,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行自评,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社卫办。2008年10月,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对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验收分两部分:一是对镇街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设置和布局情况、政策落实情况等进行验收;二是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设置情况、人员配置情况、群众满意度等进行考核验收。
2008年12月,各镇街社卫办将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总结和经验收后整改情况上报市社卫办。
2009年3月,召开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附件: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近期主要任务及要求
附件:
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近期主要任务及要求
一、市卫生局:
(一)制定《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内容包括总则、服务功能及执业范围、执业登记、人员管理、执业规则与业务管理、行业监管等。
(二)制定《东莞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规划(2006-2010年)》。
(三)制定《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