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形成联动格局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需要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市镇联动格局。
1.做好建设规划。市卫生局要抓紧制定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总体建设规划,各镇街政府要抓紧制定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布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点,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市镇两级要坚持“五个统一”的标准,优先改造现有医疗机构,避免重复建设。
2.加快财政投入。市财政局要抓紧制定社区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管理办法,加快落实2007年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支出,做好2008年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预算。各镇街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相关财政投入政策要求。
3.完善医保政策。市社会保障局要建立门诊医疗保障制度,尽快制定适合我市企业职工(包括新莞人)和城乡居民的门诊医疗保障政策,扩大参保覆盖面,将更多的企业职工(包括新莞人)和城乡居民纳入医疗保险参保范围;要适时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4.改革人事制度。市人事局要抓紧制定社区卫生人才引进政策,制定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制度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聘用制度。
5.加强监督管理。市卫生局要加强行业管理,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及技术服务项目实行准入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械或使用假劣药械等行为,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械存放条件必须满足储存要求。各镇街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行政运作管理,严禁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成营利性医疗机构,防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模过大,协调处理好镇街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关系。
(三)加强检查督导
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检查督导,各成员单位要安排2-3个镇街作为挂靠检查督导对象。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向市人大、市政协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四)加大宣传力度
市镇两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和召开动员大会、发布公益广告、派发宣传小册子、开设网上论坛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性及意义,介绍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服务项目、服务指引等,发动全社会共同支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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