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着力抓好我市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形成15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主要是:实施造纸、纺织、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在电力、造纸、化工、纺织、食品、建材等行业实施电机系统节能工程;在造纸、化工、医药、建材等行业组织实施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设和改造热电联产机组;开展水煤浆、乳化焦浆/油(EGC)代油节能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试点;建设东莞市天然气利用管网,配套建设一批液化天然气(LNG)电厂;建设以煤气化为基础的多联产(IGCC)示范工程,配套建设一批IGCC(整体煤气化)电厂;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组织实施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示范,启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示范推广项目;发展LED节能照明产业,积极推进我市高功率LED路灯的研发;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更换节能灯。
(二)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实现COD总量控制目标的重要措施。继续推进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07年到2010年,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42.5万吨以上。加快污水处理配套管网的建设和改造,2010年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7%,其中市区污水处理率达100%,石马河流域达85%,寒溪河流域达85%,南畬朗排污渠达90%,挂影洲中心涌达90%。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确保正常运转、达标排放。加大工业废水处理力度,确保污染源达标排放。强化水功能区管理,加大力度关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积极开展我市主要供水水库富营养化防治和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及重点流域水域水生态修复工作。
(三)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新建燃煤电厂严格执行脱硫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产“三同时”的规定。加快实施已建成(在役)火电机组脱硫治理工程建设,确保在2008年前完成全市所有单机12.5万千瓦以上现役火电机组脱硫治理工程建设。到“十一五”期末,市内所有火电机组全部完成脱硫治理工程建设。全市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减排7万吨以上。
(四)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重点节能工程所需资金主要靠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投入,部分项目市财政将安排必要的引导资金予以支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市政府,对重点建设项目市财政将给予适当的支持。充分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作用,支持开展建筑节能的各项工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市政府将进一步落实企业污染治理责任,并对重点流域内的工业废水治理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
(一)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编制出台我市发展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出台各个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或中长期规划。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开展,督促试点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推进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组织专家指导我市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积极探索促进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利用的规范化发展。研究建立市循环经济评价考核体系,适时启动我市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稳步推进重点行业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