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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五)建设气象预警应急工程。建立政府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气象应急响应机制,构建气象灾害预警应急系统。加快建设车载移动气象综合观测、预报和应急服务系统,组建气象应急处置机构,加快建设气象灾害影响评估系统,建立健全气象灾害调查、鉴定、评估、发布和宣传体系和业务流程,提高气象灾害评估的客观性、科学性和时效性,为各级党政部门指挥防灾、抗灾、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充分发挥气象在农林业病虫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有毒有害气体泄露扩散、区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能力。

  (六)建设气候资源开发和利用工程。在太阳辐射、降水监测资料的基础上,开展太阳能、水资源的多层次普查和可利用资源的评估,形成完整的气候资源数据库,为制订和修订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和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气象部门在太阳能、水资源等方面的监测和评估结果,有效推进循环经济建设。加强对气候的可行性论证。依法组织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工程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农业结构调整和新品种引进、特色农业基地选建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提高工程项目规划、建设的科学、安全和经济性,避免和减少重要设施遭受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的影响,或对城市气候资源造成破坏而导致局部地区气象环境恶化,确保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要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改善人影作业装备;开展人影技术研究;建立协调、高效作业指挥体系;提高人影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应对空气污染、城市高温天气、城市生态环境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机制。

  (七)建设气象天文科普工程。在市气象综合探测基地建设东莞气象天文科普馆,使之成为全市博物馆中一个专业博物馆,丰富公园科技内容,开展经常性的气象科普宣传,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知识水平。抓好气象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气象防灾工作的普及化。加强气象宣传工作,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效果。

  (八)建设高素质队伍工程。高度重视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努力营造有利于气象自主创新的氛围和有利于使用、发挥、吸引气象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一是优化专业结构。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引进一批遥感遥测、气候、海洋、大气化学、大气物理、生态、高性能计算机和高级网络管理等关键领域和重点岗位的技术领军人物和熟练掌握先进技术的基本业务人员,并积极争取吸引和聘用一些高层次人才为我市气象事业服务。二是提高人员素质。加强气象人才教育培训,制定气象人才培养规划,将气象科技、管理人才的引进培养、挂职交流、出国培训纳入市有关计划,建立完善访问进修和学术技术交流制度。积极参加国内、国际技术合作与交流,推动气象科技与社会各层面的高度融合,使人员素质与科技型、社会化的气象事业发展新格局相适应。三是提供科技支撑。把气象科研列入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以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重点,加大对气象研究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台风、暴雨、强雷暴、灰霾等灾害性天气、大气成分等新探测资料和灾害防御对策等基础和应用研究,重点推进突发性临近天气预报预警系统、镇区的灾害性天气精细化预报、城市内涝监测预警系统的发展,切实增强气象自主创新能力。四是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与气象科技发展相适应的人才标准、评价机制、选拔任用机制和激励机制,总体上实行“总量控制,身份不变,弹性使用,动态管理,整体提高”。努力构建可以充分施展才华的气象事业平台;创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人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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