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
经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通过的《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规定做好城市气象防灾减灾工程。气象部门要根据“十一五”规划的思路,按照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建设富强和谐新东莞的要求,加快建设一个与全国、全省气象大网络、大格局、大思路相衔接,与东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气象防灾减灾应急服务体系。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和“争当全省气象排头兵”来定位我市气象工作,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大胆创新,结合气象业务技术体制改革,把东莞气象建成全省一流、全国先进的部门,成为全省气象行业的排头兵。
三、主要目标
到2010年,建立“多轨道、集约化、研究型、开放式”气象业务体制,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重大气象灾害的捕捉率提高5%,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准确率提高5%,突发性灾害天气预警时间比目前水平提前10分钟,气象服务覆盖率达95%,气象整体实力处在全国同类地区前列。到2015年,进一步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步伐,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使气象整体实力居国内同等城市领先水平。
四、主要任务
在2008年-2010年重点建设八项工程。
(一)建设综合气象观测工程。气象观测是气象预报服务的基础,是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我市要按照“1个中心站、5个气候站、98个区域气象观测站”的“点、片、面”的站网布局,一站多能,一站多点,采用现代气象观(探)测高新技术,配备高精度高稳定性的观测仪器,采取多传感器或双套全自动运行等方式,建设气象卫星地面接收处理系统,开展农业气象、水文气象、海洋气象、交通气象、环境气象、城市气象等业务,建成风廓线仪探测站网、GPS/MET水汽总量探测站网、闪电定位仪站网、电场仪站网、台风破坏力校准站网、农业及生态监测站网、区域大气成分观测站网、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网、降水成分观测站、辐射站网、激光雷达、能见度观测网等,到2010年基本形成以天基、空基及地基探测网为骨干的综合观测系统,实现对全市立体式、多要素、全覆盖、连续的气象监测。气象建设项目需要的资金要靠前安排。规划、国土、交通、公路、供电、供水、电讯等部门要协助做好用地、道路、通水、通电、通讯等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