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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07〕11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二○○七年十月十日

东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解决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57号)及《印发广东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各镇街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联合行动,普查建档,分类整治;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加强巡查监管,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规范管理与帮扶发展相结合,把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加强督促检查,使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市农业局牵头)

  1.主要任务

  (1)开展农产品安全生产的执法检查,全面开展对农产品生产过程用药检查;查处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等化学物质的行为;查处蔬菜生产环节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等行为;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和化学物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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