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健康卡”模式。为社区居民办理“健康卡”,居民持卡就诊可免收挂号费和诊疗费,享受药品零差价优惠。
4.建立“社区健康信息网”模式。建立社区健康信息网站,居民可以通过网络查询个人健康档案、医药费用、社区健康指南、专家介绍和健康教育知识等信息,预约专家看病,与其他患者沟通心得等。
三、落实政策措施,促进社区卫生服务规范运作
(一)制定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
各镇街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各镇街政府还要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年度发展计划,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及区域卫生规划,落实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新建和改建居民住宅区要预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用房,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要与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二)加大财政投入,完善补偿机制
市镇两级财政要及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投入机制。
1.完善财政补偿机制和收支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费主要由镇街财政供给,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备、设施购置和机构运行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管理,经费支出由财政部门拨付,业务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统一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收入不得与服务收入直接挂钩。
2.明确财政保障项目。制定社区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原则和标准,由财政给予经费保障。财政保障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次性投入经费,包括基础建设费用、医疗设备配置费用、网络信息建设费用、前期软件投入费用、信息系统开发和维护费用等;后续运转经费,包括日常办公费用,专项业务费用,业务用房费用(或由政府免费提供),从业人员的工资、奖金、住房公积金以及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计生等社会保险费用。社区卫生服务经费由市和镇街两级财政按比例投入,具体规定另行制定。
3.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财务监管。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专项补助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明确收入和支出的范围、项目和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东莞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统一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设立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收费,并接受市和镇街两级财政、卫生和物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