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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1. 市隐患整治办统一制作“三小”场所、出租屋整治公益广告、专题片,并在市电台、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在东莞日报、阳光网站等广泛发布。

  2. 各镇(街)隐患整治办要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的能动性,使其在宣传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组织辖区各村(社区)在3月15日前把市政府《关于整治“三小”场所、出租屋安全隐患的通告》及时印制、派发到辖区内所有“三小”场所、出租屋,同时制作整治公益广告,在镇(街)有线电视台黄金时段反复播放。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认真吸取大岭山镇“1.26”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专项整治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复杂程度高,事关社会治安和稳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打造“平安东莞”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党政领导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市的统一布置,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周密布置,层层动员,广泛发动,有计划、有目的开展各项工作。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一是各镇(街)要层层落实责任,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凡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不履行管理职责,甚至瞒报、漏报、徇私包庇的,由纪检部门予以查处,给予免职、清退处理,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二是要落实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全市人民认识到专项整治工作的社会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要落实保障措施,积极化解各种矛盾,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还要注意做好各类情况信息上报工作,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相促进。

  (四)重点突出,兼顾其他

  结合我市安全整治工作的实际情况,“三小”场所、出租屋是当前整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必须全力以赴抓好。同时,为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不能放松对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酒店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学校、幼儿园等场所的安全监管,应长抓不懈,通过“一畅两会”(畅通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会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行动的深入进行,消防安全防范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消防宣传工作的持续开展,促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基础条件的改善和其从业人员消防意识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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