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整治原则
我市“三小”场所、出租屋数量大,隐患多,整治难度大,已经成为安全事故高发区,必须下大力气,严肃对待。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安全消防隐患的整治,要坚持“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理念,贯彻以下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安全隐患的整治,要坚持属地管理,当地党委政府负总责、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划分责任。市与镇(街)、镇(街)与村(社区)两级要分别签订辖区《东莞市“三小”场所、出租屋安全消防隐患整治责任书》,形成领导责任制、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框架的工作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提高基层的属地管理责任感。各镇(街)、村(居)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将三小场所、出租屋安全消防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实绩与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实绩量化考核评定直接挂钩,和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奖金直接挂钩,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增强辖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
(二)重点治乱原则。要以“治乱用重典”的思想进行整治。针对当前“三小”场所、出租屋尤其是“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事故频发的实际情况,必须突破传统的查处办法,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有力手段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一律由当地政府依法予以查封、取缔、停租。
(三)标本兼治原则。坚持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技术改造相结合,以整改火灾隐患,优化消防环境、消除房屋使用安全隐患为最终目的,抓好各类技术改造手段的落实,从根本着手,消除三小场所出租屋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反弹势头出现。
五、整治步骤
全市“三小”场所、出租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从2月 10日至12月31日,按照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及自查自改,督查整改,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及自查自改阶段(2月10日-7月31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召开动员大会,明确职责。在2007年2月13日,召开全市安全消防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由市主要领导亲自动员,对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布置和提出要求。各镇街要结合当地的实际,于2月底前认真制订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逐级召开动员大会,层层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狠抓落实,将责任落实到人,采取集体负总责、个人分片包干的方式,各镇街领导要分工负责若干村(社区)的整治工作,各村(社区)领导要分工负责若干场所的整治工作,确保每个镇街、村(社区)场所均有领导干部负责督促指导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