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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环保专业基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环保专业基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东府〔2006〕11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东莞市环保专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东莞市环保专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

  根据《东莞市重点污染企业整治方案》(东府〔2005〕123号文)和《关于做好市政府十件实事的通知》(东府办〔2006〕23号)精神,为推进常平、大朗、长安、虎门、沙田、洪梅、望牛墩、中堂、麻涌9个环保专业基地建设,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有效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在常平、大朗、长安、虎门、沙田、洪梅、望牛墩、中堂、麻涌等镇规划建设9个环保专业基地,把电镀(含线路板电镀)、漂染(含染色)、洗水(含牛仔服装洗水和毛织洗水)、印花、造纸(含卫生纸)、制革等六大行业的污染企业逐步整合,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定点,集中建设、集中治污、集中管理,从源头上加强环境管理,实现产业布局明显优化,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水平明显提升,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功能定位

  按照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原则,结合各镇的产业布局和各环保专业基地确定的功能,各环保专业基地可分为两部分建设,一部分是对现有的污染企业建成区进行整合;另一部分是规划新区,对现有分散和以后新建的污染企业进行整合,实行集中治污,集中管理。

  (一)整合建成区

  相关镇对现有相对集中的重点污染企业建成区进行整合,统一建设废水集中处理中心和收集管网,将区域内的重点污染企业废水统一收集处理。常平、大朗环保专业基地主要整合本镇建成区的洗水、印花企业;长安、虎门环保专业基地主要整合本镇建成区的电镀、漂染、洗水、印花企业;沙田、洪梅、望牛墩环保专业基地主要整合本镇建成区的电镀、漂染、洗水、印花、制革企业;中堂环保专业基地主要整合本镇建成的造纸业,实施集中管理(废水由企业独立处理);麻涌环保专业基地主要整合本镇建成区的电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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