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统一编制。由废品回收公司在流动收购人员中,挑选部分表现较好、责任心较强、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负责收购当地居民交售的生活废品。鼓励本市“4050”(即女的40周岁,男的50周岁)人员和待岗、失业人员投身这项工作,并给予优先考虑。
3、统一培训。收购人员必须参加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组织举办的有关法律、法规、业务、治安、消防等知识的学习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统一车辆。统一发放收购车辆,统一车辆规格、标识,对车辆进行编号管理。
5、统一服装。收购人员必须穿着统一印有编号的工作服装,佩带上岗证开展业务,证件上印有姓名、所属社区(村);工作服装分夏装和冬装两种。
6、统一时间。早上7点之前,晚上7点之后,不得进行收购活动,中午不得高音扰民。
7、统一计量。必须使用由法定计量单位制造的标准计量工具。
8、统一居住。收购人员一般集中居住在所属社区(村)内,以便于管理和监督。
“四规范”的具体要求和标准是:
1、规范服务项目。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服务项目,明确收购范围和种类。主要收购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群众交售的废纸、废塑料、生活性废旧金属、废玻璃和废橡胶等。
2、规范服务标准。由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根据市场行情制定一个合理的收购指导价,定期公布,并随市场行情及时调整。
3、规范服务用语。收购人员必须做到文明收购,态度和气。
4、规范服务区域。根据实际科学划定管理区域,实行定人定区收购,根据社区(村)的废品资源的多少合理配置收购人员数量。
“五不收”的具体要求和标准是:
1、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
2、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
3、一次性的医疗卫生用品。
4、铁路、油田、供电、电信通讯、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专用器材。
5、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走私或有走私嫌疑的物品。
“三坚决”的具体要求和标准是:
1、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执行政府的方针政策,抵制违法犯罪行为,决不充当犯罪分子的销赃渠道,不盗窃公私财物,坚决维护社会的安定。
2、坚决做到文明回收、诚信服务、规范经营、服务于民,不做有害社会和行业形象的事情,为全行业做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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