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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东莞市反洗钱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东莞市反洗钱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东府办函〔2006〕193号)


  为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市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广东省反洗钱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粤办函〔2005〕405号),市政府决定建立东莞市反洗钱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如下:

  召集人:
  陈玉海(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成 员:
  张永忠(市府办)

  叶浩鹏(市金融办)

  叶葆华(市经贸局)

  张 宇(市公安局)

  张跃标(市国家安全局)

  赖鸿就(市监察局)

  严继宗(市司法局)

  叶树平(市财政局)

  黎小成(市建设局)

  游匡正(市外经贸局)

  蔡建勋(市文广新局)

  杜志康(市国税局)

  尹进城(市地税局)

  范燕彬(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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