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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农村环境“五整治”工作方案


  市政府成立东莞市农村环境“五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李毓全任组长,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冷晓明以及市政府副市长周致纳、张顺光、李小梅、梁国英、吴道闻任副组长,由市城建规划局、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经贸局分别作为“五整治”工作的牵头单位,组织领导全市的“五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市府督查室)〕,负责整治工作的调查研究、综合协调和信息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王道平担任。

  同时,分别成立市整治生态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市整治旧村工作领导小组、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整治农贸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并分别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市整治生态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梁国英任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袁绍东、市城建规划局局长朱川任副组长,由市城建规划局、市委宣传部、国土资源局、城市管理局、城建工程管理局、林业局、农业局、环保局、卫生局、水利局、财政局、文广新局、旅游局、海洋渔业局等部门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建规划局)。由市城建规划局负责牵头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各镇街,提出整治标准、建设要求及工作规范,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治措施。

  (二)市整治旧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梁国英任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袁绍东、市建设局局长黄志安任副组长,由市建设局、市委宣传部、城建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民政局、文广新局、公安局、城市管理局、房产管理局等部门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由市建设局负责牵头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各镇街,提出整治标准、建设要求及工作规范,组织指导农村建设规划、农民公寓建设,并简化有关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三)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梁国英任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袁绍东、市城市管理局局长钟耀祥任副组长,由市城市管理局、市委宣传部、财政局、卫生局、农业局、水利局、环保局、文广新局、交通局、公路局、公安交警支队等部门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牵头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各镇街,提出整治标准、建设要求及工作规范,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治措施。

  (四)市整治农贸市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周致纳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赖源顺、市经贸局局长陈桂明任副组长,由市经贸局、市委宣传部、工商局、卫生局、农业局、公安局、城建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消防局等部门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由市经贸局负责牵头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各镇街,提出整治标准、建设要求及工作规范,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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