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山县环岛路冬古段西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09〕18号)
东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东山县环岛路冬古段西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东政综〔2009〕10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环岛路冬古段西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的方案。拟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16300平方米,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09〕15号文批准转用并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用途为工业。
你县公开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应根据《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控制指标》及《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2〕236号)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