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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建设中国中小企业广东信息网地市网站的指导意见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建设中国中小企业广东信息网地市网站的指导意见
(粤中小企〔2005〕8号)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中小企业信息网络要建成覆盖全国,以北京总站为龙头、以省市网站为基础、以地市网站为支撑的上下互动的大型信息网络和服务平台,各网站间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信息互动,形成上下一致、形象统一的政府公益性信息服务网,成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平台,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的信息利用条件,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为尽快形成我省的中小企业信息网络,现就我省地市级中小企业信息网的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中国中小企业广东信息网(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网)”是在广东省中小企业局指导下,由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办,广东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承办,是为我省广大中小企业和管理部门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的信息化服务机构。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网已与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域名。各地市以上中小企业网站由当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主办、承办机构。广东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可为地市网站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二、要本着“节约、实用”的原则设计地市网站的建设方案。各地市在建设中小企业网站的工作中,要着重解决中小企业需求迫切的信息服务问题;要实事求是地根据当地的人力、财力等基础条件,确定网站的建设规模;地市网站应尽量利用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全国网、省级网的资源,减少重复建设投入。
  三、地市网可与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域名(见附件)。地市中小企业信息网统一域名由广东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注册管理。已经开通的地市中小企业信息网要互相链接。未建立中小企业信息网的地市,可与广东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利用中国中小企业 信息网现有资源,把地方网站建立起来。
  四、省、地市中小企业信息网主办机构要指定通讯员,要建立正常的信息交流机制。
  五、广东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免费为地市中小企业信息网提供“中小企业自助建站系统”的应用培训。
  六、广东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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