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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申报中法合作项目和组团赴法国开展经贸活动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申报中法合作项目和组团赴法国开展经贸活动的通知
(粤经贸函〔2005〕257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及授权经营企业集团,重点装备制造业企业、流通龙头企业、百强民营企业,有关协会(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拟于2005年9月12日至15日在广州举办“第二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法中小企业博览会”。为切实办好此次中小企业的盛会,进一步扩大我省与法国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领域,提升经贸合作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以2005年5月3日在法国召开的中法经贸混委会第16次会议为契机,根据企业申报项目和法方提供的可供对接的企业情况,将分行业组织若干批次的中小企业经贸代表团赴法国进行招商、投资、销售、采购和技术合作项目推介、实地考察以及对口洽谈。其中第一批赴法经贸活动与中法经贸混委会第16次会议相结合,商务部薄熙来部长将带队出席混委会第16次会议。
  (二)邀请若干批次法方中小企业来华进行考察和洽谈。
  (三)中博会期间设立“法国馆”进行中法双方投资环境推介和分行业对口洽谈,届时将邀请300家以上法方中小企业到会,与中方企业或引资地政府进行对口洽谈。

  二、项目申报
  请各地、各单位发动中小企业积极申报对外招商(投资、技术合作)项目、销售(采购)清单、填写有关资料、报各参加赴法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相关表格见附件,可在省经贸委网站www.gdet.gov.cn上下载),以便提供给法方有关部门组织对接企业和编印中法中小企业合作项目手册。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均需提供中英文版式, A4纸张规格和word格式排版的电子版;
  (二)申报时间:4月8日前;
  (三)申报方式:可通过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www.sme.gov.cn)和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网站(www.csmef.gov.cn)填报,也可以发电子邮件(cfc@gdet.gov.cn)或传真至省经贸委。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旭暖、田敏、杨跃健、朱晓东
  电话:020-83133312、83135820、83133427、8313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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