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贯彻实施
《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措施
指导思想:贯彻实施
《中小企业促进法》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省九次党代会和省委九届二次、三次会议提出的目标和要求,紧密结合广东中小企业实际,认真贯彻“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方针,建立和完善与
《中小企业促进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加快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引导、服务工作,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大发展、大提高。
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营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社会氛围
学习、宣传、普及
《中小企业促进法》知识,是贯彻实施
《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重要一环,应该引起各地、各部门的高度重视。要通过广泛宣传和发动,深化对实施
《中小企业促进法》重要性的认识,依法促进各项中小企业工作。当前,要结合今年2月召开的全省民营企业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决定》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努力使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类企业及其他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正确理解和掌握
《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和《决定》的主要精神,要协调行动,形成合力,狠抓落实,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政策和舆论环境;广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要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经营;各类社会服务机构要增强和牢固树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意识和责任。
(二) 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力度
1、加快进行
《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的立法准备和起草工作。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
44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地区中小企业的情况,制定有关的实施办法”。在认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我省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按省人大的立法规划要求,争取2004年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