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认真学习和把握
《中小企业促进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中小企业促进法》共7章45条,从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等方面对如何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作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一)明确了对中小企业发展实行资金支持的政策
1、规定中央财政预算应当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为中小企业提供财政支持;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2、规定银行和金融机构采取多种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3、规定国家通过税收政策,鼓励各类依法设立的风险投资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投资,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
4、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和组织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鼓励各种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性融资担保。这些规定,为解决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难、担保难等突出问题,实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的长期、稳定的来源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明确了鼓励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和市场开拓的工作重点
创业、创新和市场开拓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着力点。对此,
《中小企业促进法》在第
22条、
26条、
28条中,对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登记机关如何支持创办中小企业作出明确规定。在第29条、30条中,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划、用地、财政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建立生产力促进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实现企业技术、产品升级;推进建立各类技术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信息、咨询、转让、产品研制、技术开发服务;技术创新项目以及为大企业产品配套的技术改造项目,可以享受贷款贴息政策;在33条、36条中,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安排向中小企业购买商品或者服务;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外市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