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促进法》以“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立法宗旨,确立了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法律地位,明确了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责,并将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中小企业的权利和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制度和措施,为全面推进中小企业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它的公布施行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客观要求,必将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一)
《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公布施行,奠定了中小企业的法律地位 ,标志着中小企业各项工作步入法制轨道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在吸纳劳动力、促进市场竞争、方便群众生活、推进技术创新、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各种所有制和各种类型的中小企业遍布城乡,中小企业的大部分经济指标所占总额的比例都在全国平均水平之上。但是,由于没有专门的法律保障和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受到诸多障碍和问题的困扰,如融资困难、技术设备落后、信息闭塞、人才匮乏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中小企业促进法》从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方面作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为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增强市场竞争力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二)
《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公布施行,对我省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将发挥极大的推动作用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把发展民营经济确定为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实现富民强省的重要途径,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简称《决定》),从多方面加大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民营企业的主体是中小企业。因此,
《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公布施行,对我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定》,促进民营企业中广大的中小企业发展,进而加快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步伐,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