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项目实施单位填报《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请表》(见附表3)、《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情况表》(见附表4);
3、人才培训项目实施单位加填《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申请培训项目资助经费有关情况表》(见附表5)、《参加培训人员有关情况表》(见附表6),并附举办培训班的通知文件;
4、“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所在的园区加填《进入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中小企业情况表》(见附表7),并附报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厂房租赁合同复印件(复印件由上报汇总部门对原件审核,盖章确认)。
(二)担保体系建设项目
1、上报文(含汇总表,见附表8);
2、各项目实施单位填报《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申请表》(见附表9)、《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情况表》(见附表10);
3、提高风险防范能力项目实施单位加填《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受保企业情况表》(见附表11);
4、由金融机构提供的从2003年初起至今的担保贷款查询记录,如贷款卡打印记录等。
(三)服务体系项目与担保体系项目可以统一行文上报,也可以分别行文上报,但不同类型的项目要分别汇总。申报材料一式3份,两份报省中小企业局,一份报省财政厅。其中的所有表格由上报部门统一用Excel格式制盘一并上报。
六、上报时间
10月25日前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七、本通知在省经贸委公众网(www.gdet.gov.cn)和省中小企业服务网(www.gdsme.com.cn)上公布,企业可在网上查询相关信息和下载申报表格。
联系人:
省中小企业局技术进步处韩仲明 电话:020-83135846;
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林晓红 电话:020-83170255。
附件:
1.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汇总表(略)
2.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训项目汇总表(略)
3.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请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