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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现行文件移交利用工作情况的通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现行文件移交利用工作情况的通报


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委、市政府于2002年11月24日同意市档案馆开展现行文件阅览服务以来,市档案馆得到了市直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现行文件移交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为了更好地落实王刚同志关于档案部门开展现行文件阅览服务的指示精神和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市档案馆开展现行文件阅览服务方案〉的通知》(东委办发〔2002〕29号)的精神,切实把现行文件的收集、移交、接收、利用等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有效地发挥现行文件的作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开展现行文件移交利用工作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现行文件移交利用工作的主要成绩

  (一)各有关单位积极与市档案馆配合,认真做好现行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自2003年3月20日市档案馆正式开展现行文件阅览服务以来,为了把已公开现行文件收集得更加丰富,更能适应群众的需要,市档案馆不断加强现行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在各有关单位办公室的支持和配合下,现行文件的数量不断增加,收藏内容越来越丰富,涉及范围越来越广。截止2004年7月底,市档案馆已收集到现行文件7325份,其中市直各单位移交的现行文件有2839份。经认真整理、严格审核,已上架可提供给群众利用的现行文件有2468份。

  (二)大部分单位对现行文件的移送工作比较重视,按时按量移送有关文件材料。《关于印发〈市档案馆开展现行文件阅览服务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现行文件资料移送办法〉的通知》(东档〔2002〕24号)印发后,大部分单位对现行文件的收集、移送工作比较重视,明确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和负责具体移送工作的工作人员,及时把有关文件材料移送到市档案馆。截止2004年7月底,在列入移送现行文件范围的104个单位中,已有83个单位向市档案馆移交现行文件。其中市委办、市府办、市人大办、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环保局、市总工会等单位已移交2003年文件。

  (三)现行文件的提供利用情况。开展现行文件阅览服务,是档案部门为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开设的新的服务窗口,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一个新的重要渠道。至2004年7月底止,市档案馆共接待要求利用现行文件群众167人次,其中能查到所需文件的有125人次,提供利用率为75%,提供现行文件300份(册)。据统计,群众查阅的主要是关于住房、土地管理、拆迁赔偿、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文件,这些都是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另外,也有企业和利用者查找政府对企业的优惠政策以及政务公开、廉政建设、各种收费、城市规划、文物保护等方面的文件。这些文件的公开、利用,为群众解决经济纠纷、进行工作查考、编史修志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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