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评选2005-2008年度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晋工商人字[2009]86号)
各市(太原高新、经济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来,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广大工商干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努力做到“四个统一”,扎实推进“五增五创”工作主题,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工商干部爱岗敬业,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创佳绩,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评选表彰2005-2008年度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市(太原高新、经济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内设机构和各开发区分局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2、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工作满5年的在职工作人员。
(二)表彰名额
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71个,先进工作者77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努力做到“四个统一”,不断引深“五增五创”工作主题,扎实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努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各项工作成绩显著,有较高的社会公认度。
3、认真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谐文明机关建设、基层工商所执法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建设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作风上过硬的干部队伍,单位风气正,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好。
4、领导班子成员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坚持改革、勇于创新,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勤政廉政、公道正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