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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个体劳动者协会关于在全省个协系统开展基层协会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山西省个体劳动者协会关于在全省个协系统开展基层协会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晋个协字[2009]10号)


各市、县(区)个体劳动者协会:
  根据中个协字[2009]2号关于在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开展基层协会建设年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虎胜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暨党风廉政工作报告中关于“各级协学会都要推进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省个协决定自2009年3月开始在全省个协系统开展“基层协会建设年”活动,各级协会要按照省个协制定的《山西省个体劳动者协会系统基层协会建设年活动方案》和《全国基层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好基层协会建设年活动。
  一、充分认识开展基层协会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
  各级个协要提高对开展基层协会建设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这项活动是加强个协组织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不仅是强化协会职能作用,促进协会事业长远发展的需要,也是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协会工作出现了新的情况,遇到许多新的问题,目前我省各级基层组织的工作力度、活动范围、组织状况、发展的不平衡与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还有一定距离。这就要求各级个协组织要在各级工商局领导的支持下,加强“基层协会建设年”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工作上狠抓落实。要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钟攸平副局长和中个协甘国屏会长在全国个私协会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把开展基层协会建设年活动和实施《全国基层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虎胜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暨党风廉政工作报告中关于“各级协学会都要推进规范化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增强协会对会员的影响力和凝聚力”的讲话精神,做到一把手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认真抓好《全国基层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工作的落实。
  各级个协在开展活动中要按照《全国基层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规范(试行)》规定的要求,抓好机构、班子、队伍和保障建设。按照王虎胜局长“各级工商机关要认真研究、大力支持协会工作,在理顺体制、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的讲话精神,通过抓《全国基层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规范(试行)》规定的落实,建立有利于竞争,便于服务和适应发展的组织架构,配备齐领导班子和协会干部队伍。从物质和制度上保障强化协会的服务工作,不断创新服务工作项目与内容,促进协会的科学发展。各市个协要按照中个协、省个协文件和《全国基层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规范(试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验收标准,抓好全市基层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规范(试行)规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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