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废止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政策措施文件的通知
(粤建法字[2002]60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规划国土局)、城建局(市政园林、公用事业局)、房管局(国土房管局、住宅局),顺德市建设局、规划国土局:
为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保完成我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02]15号)的要求,我厅对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了清理,凡主要内容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已经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党和国家新的方针政策或者已经调整的方针政策不相适应的,被国家和省新颁布的法规代替的,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26件政策措施文件,自2002年7月1日起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
二00二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广东省建设厅决定废止的政策措施文件目录(共26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号
| 发布机关及日期
|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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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清理整顿县以下建制镇房地产开发公司若干问题的通知
| 粤建村字[1990]076号
| 1990年5月12日省建委发布
| 已失去时效,被国家和省新的政策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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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加强来粤城乡规划设计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
| 粤建规字[1994]014号
| 1994年2月22日省建委发布
| 该文与建设部2001年1月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相抵触,不符合WTO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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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非等级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问题的通知
| 粤建施字[1991]141号
| 1991年12月11日省建委发布
| 该文与建设部2001年3月14日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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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材料供应企业省级先进企业标准(试行)》的通知
| 粤建施字[1991]040号
| 1991年3月27日省建委发布
| 已失去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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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关于印《广东省铝门窗生产企业省级先进企业标准(试行)》的通知
| 粤建施字[1991]061号
| 1991年5月13日省建委发布
| 已失去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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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关于印发《广东省单项城市规划设计任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粤建城字[1992]156号
| 1992年11月13日省建委发布
| 该文与《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84号令)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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